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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30094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06 10:30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为保证公司第 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高效实施,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同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已于 会前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雷根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6-03-06 10:3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03 月 0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创业板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业务办理》等规定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 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在《激励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激 ...
恒而达(300946) - 关于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03 09:00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6-01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3月0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公司工会主 席黄青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44人,实到职工代表44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审议《关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
恒而达(300946) -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03 09:00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1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017 号 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而达)与福建至理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恒 而达的委托,指派蒋浩、谢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恒而达实施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监会公告〔2025〕 ...
恒而达(300946)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6-02-24 10:3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证券简称:恒而达 证券代码:3009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二月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 法》《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 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登记。 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 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 ...
恒而达(300946)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
2026-02-24 10:3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证券简称:恒而达 证券代码:3009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 二〇二六年二月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 一、本激励计划由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 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登记。 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 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 ...
恒而达(300946) -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6-02-24 10:30
修订前: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08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提 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审慎评估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公司于2026 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结合实际情况对《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进行调整修订,《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6-02-24 10:30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2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 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 进行记录。 本激励计划披露后,经综合公示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控股 股东建议,为确保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 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分配情况等进行调整修订,并于 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
恒而达(300946)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2026-02-24 10:3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修订稿)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在拟 授予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注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 象相关信息。 二、首次授予部分拟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沈*宾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 | 桂*五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 | --- | --- | | 3 | 孔*祥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4 | 林*侠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5 | 陈*容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 | 蒋*春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7 | 方*林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8 | 林*亭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9 | 郑*通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
恒而达(300946) -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2026-02-24 10:30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编: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1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018-01 号 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而达)与福建至理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恒 而达的委托,指派蒋浩、谢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恒而达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22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