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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10:11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正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编制单位: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 2023年初占用资 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 | 2023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如 |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含利息) | 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 | | 小计 ...
恒而达: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19 10: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的辞职情况 因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工调整,沈群 宾先生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以及副总经理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沈群宾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 任财务总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 群宾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群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0,000股,其辞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后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2年修订)》等规定要求。 沈群宾先生在担任公 ...
恒而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0:11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的议案》。 (四)2023年0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议案》。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 ...
恒而达: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9 10: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4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2024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且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供保本承 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上述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有效期内 行使该投资决策 ...
恒而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 ...
恒而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9 10:1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 361Z025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252 号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361Z015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工)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工)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充分沟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投票表决 | 是否连续两次 | 股东大会 | 出席股东大 |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情况 | 未出席会议 | 召开次数 | 会次数 | | 6 | 6 | 0 | 0 | 均投同意票 | 否 | 3 | 3 |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
恒而达:公司章程(2024年05月修订)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年5月修订) | 1 | 1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 股东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2 | | ...
恒而达: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0: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授权期限自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具备以 简易程序向 ...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 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陈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2014 年11月至今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