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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5:04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800012 号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信通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 --- | --- | |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2,附注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 | | 六、33 所述,恒宇信通 2023 年度营业 |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 万元,主要为航 收入金额为-8,176.94 |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控制权转移相 | | 空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收入。 | ...
恒宇信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方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1 (十六)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 ...
恒宇信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 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 166 号长 江产业大厦 17-18 楼。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16 人。截至 2023 年末,中 审众环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244 人, ...
恒宇信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宇信通航 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
恒宇信通: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1 | | --- | --- | | > | 8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2 | | --- | --- | --- |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4 | | 第一节 | 股东 | |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一节 | 董事 |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监事 | |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31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3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 36 | | 第三节 |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 | 第一节 | 通知 | | 37 | | 第二节 | 公告 | | 38 | | 第一节 | ...
恒宇信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恒宇信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制度另有规定的 除外。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
恒宇信通: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1)
2024-04-24 15:04
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宇信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的。 (本页无正文,系报告号 "众环专字(2024)0800027 号"《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签章页) 众环专字(2024)0800027 号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恒宇信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健存)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健存)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高健存,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4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光电子与激光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光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7 年 9 月至 1998 年 2 月就职于 清华大学物理系任教师。1998年2月至2004年1 ...
恒宇信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5:0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 加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通知》(深证 局公司字[2009]48号)、《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