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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3009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 ...
达瑞电子(30097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 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 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
达瑞电子(3009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 股份、可转换 ...
达瑞电子(30097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第 1 页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
达瑞电子(3009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形 ...
达瑞电子(30097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30 11:1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牵引未来价值创造,鼓励寻求关键市场突破,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激励 核心人员,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按照依法合规、激励与贡献对等的基本原则, 制订了《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 ...
达瑞电子(300976)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合称"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 ...
达瑞电子(3009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11:1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对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应当合并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
达瑞电子(300976)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6-30 11:16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8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变更东莞市达瑞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需对此未完结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国泰海 通原委派唐超先生和彭晗先生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彭晗先生因工作调整 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 现委派曾庆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彭晗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达瑞电子(300976)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30 11:1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的经营范围,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2025 年 6 月 30 日 | 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 | 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 | | --- | --- | | 序为: | 序为: | |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 |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 | |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 | | | 修订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