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 Jinrong Tianyu Precision Machinery (3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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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荣天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12-10 10:28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 次发生。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57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 柯彤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 局")出具的《关于对刘柯彤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 [2024]4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刘柯彤:经查,你担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总监期间,你母亲魏利剑证券账户于2024年6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0 股,成交金额 787500 元;2024 年 11 月 29 日卖出公司股票 20000 股,成交金额 383822 元。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
津荣天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12-10 08:55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56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于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过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 30,640,942.08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陆拾肆万零玖佰肆拾贰元捌分);剩余 的股份转让价款,乙方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即人民币 122,563,768.3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伍拾陆万叁仟柒佰陆拾捌元叁角 贰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闫学伟先生于2024年11月19日与朱其安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闫学 伟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朱其安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19,32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50%)。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的价格为16.80元 ...
关于对津荣天宇的监管函
2024-12-05 11:33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刘柯彤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74 号 刘柯彤: 你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你的母亲魏利剑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买入公司股票 50,000 股,买入金额 785,000 元,于 11 月 29 日卖出公司股票 20,000 股,卖出金额 383,822 元。上述 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公 司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3.39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 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1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 ...
津荣天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2024-12-05 10:19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55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刘柯彤女士及其亲属亦积极 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刘柯彤女士母亲魏利剑女士证券账户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 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由此所得的收益 69,822 元已上缴至公司。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刘柯彤女士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 悉刘柯彤女士的母亲魏利剑女士的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 ...
津荣天宇:津荣天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闫学伟)
2024-11-19 11:31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津荣天宇 股票代码:3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学伟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 一致行动人:孙兴文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华山路**** 一致行动人:云志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东路**** 一致行动人:韩凤芝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
津荣天宇:津荣天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其安)
2024-11-19 11:28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津荣天宇 股票代码:300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其安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声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津荣天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
津荣天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9 11:28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闫学伟先生及受让方朱其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闫学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朱其安先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9,119,32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50%(本文中的持股比例均以截至2024 年11月19日的公司总股本140,297,357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闫学伟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孙兴文先生、云志先生、韩凤芝女士仍合计持有公司46.20%的股权(其中 闫学伟先生持股比例为16.61%,孙兴文先生持股比例为21.26%,云志先生持股 比例为4.49%,韩凤芝女士持股比例为3.8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 ...
津荣天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9:5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到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孙兴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51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 ...
津荣天宇(300988)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09:54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5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 | --- | --- | |------------------------------------------------------|------------------|----------------------- ...
津荣天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10-28 09:5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 孙兴文 云 志 赵 红 黄跃军 巩云华 宋晨曦 孙博炜 全体监事: 闫国斌 荣庆江 刘 霞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赵 红 云 志 刘柯彤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