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he Tongfei Refrigeration (3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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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8 11:4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强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 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 大差错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8 11:4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河同飞制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 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8 11: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证券部处理董事 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 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资格条件。 第五 ...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8 11: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 关的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
同飞股份(3009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8 11:46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河 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
同飞股份(3009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8 11:46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
同飞股份(3009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8 11:46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是公 司股东会及其参加者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两 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规则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公司 ...
同飞股份(300990)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7-28 11:46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法》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办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确需对外提 供担保的,应先由被担保企业提出申请。 第六条 拟接受被担保企业申请的,或拟主动对外 ...
同飞股份(3009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28 11:4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议召集与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河同飞 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 ...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8 11:4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