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NAN YIFAN(3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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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10:13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0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 ...
江南奕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第一章 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并能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师; (五)熟悉并 ...
江南奕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
江南奕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
江南奕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无锡江 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 ...
江南奕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6 11:16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84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无锡奕帆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帆微电")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 年度将与公司关联方武汉晨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龙电子")发生总金额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控股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22.12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锦成、刘松艳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 ...
江南奕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3-12-26 11:16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武汉晨龙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 允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采用现场 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高烨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
江南奕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
江南奕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6 11:16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8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一、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 的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十一条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 | | 法行使下列职权: | 使下列职权: | | | …… | …… |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