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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3010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市场有权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兰卫医学 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反担保等。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有权 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 ...
兰卫医学(3010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 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
兰卫医学(3010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CPA)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 ...
兰卫医学(3010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 ...
兰卫医学(30106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充分发挥预算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的作用,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财务预算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 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 ...
兰卫医学(301060) - 公司章程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柏智方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慧堃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伟雄、孙林洁、段大佑、袁红、杨静共同作为发起人, 通过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公司在上海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000669421384T。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证券交 ...
兰卫医学(30106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 1 / 4 (一)新 ...
兰卫医学(3010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提名 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 ...
兰卫医学(3010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 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及时地披露信息并全面履行,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 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 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公司 ...
兰卫医学(301060)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08-25 11: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选任、履职 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会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一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管理等 事宜。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职工董事须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兼任职工董事。 第六条 职工董事应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第三章 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