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GUO(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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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4 07: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议意见如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 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分红比例明确,相关 ...
海锅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07: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家 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会计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 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 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业 ...
海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世南)
2024-04-24 07: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世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世南)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方世南,1954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政治教育专业,教授。1978 年 3 月至 1982 年 2 月就读于江苏师范学院,政治教 育专业本科,1982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 ...
海锅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07:56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3 亿元授信额度。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5.3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
海锅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4 07:56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61,472.84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 1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
海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晓东)
2024-04-24 07: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晓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冯晓东)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晓东,196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铸造专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 通大学,铸造专业本科,1989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 公司,历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 港市审计事务所;2000 ...
海锅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7: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内部审计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各内 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
海锅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24 07: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年4月制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
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07: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是 | | --- | --- |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是 | | 用)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是 |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是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是 | | 题等(如适用)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是 |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是 |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是 |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10、内部审计部门 ...
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4 07: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针对海锅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IPO 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