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Chinastars New Materials (3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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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30107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051 2025 年 8 月 1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黄秋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 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70,078,941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2 | | S | | --- | --- | | œ | 1 | | 1 | | | 第一节 | ...
星华新材(30107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事务。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 员履 ...
星华新材(301077)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1 | | --- | --- | | 1 | 3 | | | 1 |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四章 | 党组织 | | 7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 25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8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42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4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 4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 4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
星华新材(30107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 纳入合并会计报 ...
星华新材(3010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 ...
星华新材(30107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 应当接受内审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审部 ...
星华新材(301077)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2: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 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定期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其他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 ...
星华新材(301077) -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5-08-26 12:00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 制目标的过程。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及监督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特制定内部控制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其内部控制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审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三)认定重大缺陷以及审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二章 职责范围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人事部、内部审计部、各职能部门 构成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 ...
星华新材(3010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登记备 ...
星华新材(301077) - 董事长工作规则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保障高效、协调、 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 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星 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负责督促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董事长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主动、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条 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与发展工作,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股东会,依法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