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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hinastars New Materials (3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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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30107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 应当接受内审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审部 ...
星华新材(3010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 ...
星华新材(301077)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2: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 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定期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其他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 ...
星华新材(301077) -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5-08-26 12:00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 制目标的过程。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及监督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特制定内部控制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其内部控制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审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三)认定重大缺陷以及审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二章 职责范围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人事部、内部审计部、各职能部门 构成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 ...
星华新材(3010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登记备 ...
星华新材(301077) - 董事长工作规则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保障高效、协调、 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 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星 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负责督促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董事长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主动、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条 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与发展工作,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股东会,依法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 ...
星华新材(30107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 ...
星华新材(301077) -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 露、监督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其他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发行的股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 ...
星华新材(301077)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运作,完善公司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保 障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浙江 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旨在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 的职责、权限划分,包括: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会职 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会批准。 (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三)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实 ...
星华新材(3010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