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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09 10:4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认真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 2023 年 12 月 28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华兰股份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 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内容 2023 年 12 月 28 日,培训人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 ...
华兰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9 10:49
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认 真履行保荐机构职责,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对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检查报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并检查履行情况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1.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查阅大额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执 | | | 行记录 | | | 1.是否完全 ...
华兰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4 10:11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星 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 (星期四)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 1488 号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 (三)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
华兰股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4 10:1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002号 致: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华兰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 所")指派律师出席华兰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
华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2 08: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3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26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50 元/股 (含)。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49.50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040,40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2.9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49.50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2,020,203 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49%。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
华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5 07:42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
华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07:42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静 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 ...
华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5 07:42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柳 丹 徐作骏 刘 力 2023 年 12 月 1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 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在保障资金安全、经营稳定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 ...
华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5 07:42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 网 ...
华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07:42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 12月 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