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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08:26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3-024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董事 杜晓峰、周悦、王鹏程,独立董事陈传、邓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曾立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君逸数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
君逸数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 完成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必要时,独立董事可以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 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 ...
君逸数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 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制度规定的期限 内披露重大信息。 本制度所称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 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 ...
君逸数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公平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君逸数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 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设立证券部,处理股东 ...
君逸数码: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 实现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 ...
君逸数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9 08:26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会 ...
君逸数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薪酬委员会会议并 ...
君逸数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9 08: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 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