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ejiang Hengwei Battery (301222)
icon
Search documents
浙江恒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 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积极开展 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2024 年度工作展望等做如下报告: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作为碱性、碳性锌锰电池定制、生产解决方案服务商,持续聚焦主业, 稳步开拓业务,扎实稳健经营,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8,117,494.29 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655,985.22 元,基本每股 收益 1.20 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400,647,401.38 元,同比增 ...
浙江恒威: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0:32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剑平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姚武强 ...
浙江恒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惠忠)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张惠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惠忠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的履职过程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会计专业背景优势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 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惠忠,196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硕士学位。1994-2004 年担任嘉兴大学前身浙江经专会计系(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2010-2016 年担任嘉兴大学前身嘉兴学院会计系主任兼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04-2021 年 担任嘉兴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嘉兴市第二届、第三届"新世纪专业技术带 头人"。现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嘉兴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三级教授、会计专业 硕士 MPAcc 导师;202 ...
浙江恒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华·届满离任)
2024-04-26 10:32
本人张华,男,1973 年生,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副教授。历任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研究员、讲师、助理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上海 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理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张华·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华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参 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
浙江恒威: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 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 ...
浙江恒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 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国 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 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
浙江恒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 18 日 | 组织形式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128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238 | 人 | | ...
浙江恒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 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召开时间 | |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 --- | | 1 | | | | | 1、《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 | 的议案》 | | | | | |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2、《关于公司 2022 | | | | | | | 议案》 ...
浙江恒威: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业 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
浙江恒威: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0:3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需对天健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相关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2011 | 年 7 月 18 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号 | |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2,272 人 | | 员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