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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Hengwei Battery (3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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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30122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9-03 08:1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签署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 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 ...
浙江恒威: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9-03 08:10
Core Viewpoint - Zhejiang Hengwei Battery Co., Ltd. is announcing the lifting of restrictions on shares that were issued prior to it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llowing for the circulation of these shares in the market [1][22]. Group 1: Overview of Issued Shares - The company received approval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for it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ssuing 25.3334 million shares, with a total share capital of 101.3334 million shares post-IPO [1]. -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 there are 71.775 million shares that remain restricted from circulation [1]. Group 2: Shareholder Commitments - Shareholders have committed not to transfer or manage their shares for 36 months post-IPO and will adhere to specific conditions regarding share price performance [2][3]. - If the stock price falls below the issue price for 20 consecutive trading days within six months post-IPO, the lock-up period will be extended by an additional six months [2][3]. Group 3: Shareholding Structure and Changes - The lifting of restrictions will not change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hich remains at 101.3334 million shares, with 71.775 million shares being released from restrictions [23]. - The shareholding structure indicates that the management holds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 shares, with specific limits on their ability to sell [22][23]. Group 4: Compliance and Verification -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have confirmed compliance with all commitments made during the IPO process, ensuring that there are no violations affecting the lifting of share restrictions [22][24]. - The sponsor institution has verified that the application for lifting share restrictions meets all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24][25].
浙江恒威: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8 13:41
Group 1 - Zhejiang Hengwei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third board meeting on August 28, 2025, to review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its summary [1] - For the year 2024, Zhejiang Hengwei'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entirely from the electrical machinery and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ccounting for 100.0% [1] - As of the report, Zhejiang Hengwei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 billion yuan [2]
浙江恒威(30122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应独立董 事的要求,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 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汇报。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 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 ...
浙江恒威(301222) - 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鼓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尽职 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公司健康运营,根据责、权、 利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津贴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内部董事及外 部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参加会议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实报实销。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提及的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事履行职责、聘请咨询机构 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第六条 董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 惯例,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第七条 董事除按本制度第六条规 ...
浙江恒威(3012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 ...
浙江恒威(3012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三)提议召 ...
浙江恒威(3012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浙江恒威(3012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职。董事辞任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责。 第四条 董事任 ...
浙江恒威(3012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者其它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 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