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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 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 ...
纽泰格: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19 10:17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电话: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 电子邮箱:ntg-bd@jsnt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 号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财务总监 沈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沈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义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沈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备与董 ...
纽泰格:内审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1 (一)遵循国家法 ...
纽泰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的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15 日, 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纽泰格: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2 (八) 决定公司人员的招聘、奖惩; (九) 决定公司日常工作的重大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价格、未达 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等;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 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在时,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 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正确 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 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 指标, 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 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 标的完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注重分析研 究市场信息, 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 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 力和竞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 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 提高 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抓好消防工作, 认 ...
纽泰格: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9 10:17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
纽泰格: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且其 中必须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 ...
纽泰格: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 使职权。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
纽泰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