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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 - 2025-0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08-29 10:06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
飞沃科技(301232) - 2025-064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通讯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董事王赓宇 先生未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
飞沃科技(301232)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1)
2025-08-29 09: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7255994397053。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70,0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nework(Hunan)Ne ...
飞沃科技(3012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
飞沃科技(3012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飞沃科技(3012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其他证券发行文件等。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自愿 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持续性和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
飞沃科技(3012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适应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 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 和主 ...
飞沃科技(30123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 ...
飞沃科技(3012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湖南飞沃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整体利益,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 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 ...
飞沃科技(3012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 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和生效的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或辞职的,应当提交书 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 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具体离职程序和办法按相关劳动合同及公司规定执行。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证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