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Hanyi Innovation Technology (301270)
Search documents
汉仪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2 11:25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 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包括并不限于:会议通知、会 议材料、会议签到簿、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 票、决议、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保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 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 条件。公司应当保障在独立董事召开专 ...
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2 11: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仪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玥 | 联系电话: 021-2315 351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有权 | 联系电话: 021-2315 357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 | |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 是 | |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 | | 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汉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1:23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仪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 ...
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对汉仪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序号 | 类别 | 公司名称 | | --- | --- | --- | | 1 | 公司本部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3 | 全资子公司 | 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 4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嗨果科技有限公司 | | 5 | 全 ...
汉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
汉仪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2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东生、 戴祖勉、苗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周东生、戴祖勉、苗丁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汉仪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23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432,957.18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7,189,595.1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 3,718,959.5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64,140,104.7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汉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1:23
证券代码: 301270 证券简称: 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无需提交公 ...
汉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汉仪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