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H(3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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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9-29 14:06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1 - |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 | | --- | --- | --- | | 18 | | 是 | | | 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 | | | | 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 | 是 | |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10 | 是 | | | 年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 | | | | 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 | 是 | | | 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 | | | | 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 ...
通达海(30137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9-29 14:06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5-047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南 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 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登 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1 南京通达海 ...
通达海(30137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9-29 14:06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5-046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 1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 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司。 - 2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
通达海(30137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9-29 14:06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性股票总量 | 案公告时公司总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股本的比例 | | 1 | 童俊 | 董事 | 2.10 | 0.7925% | 0.0217% | | 2 | 曹伟 | 董事 | 2.10 | 0.7925% | 0.0217% | | 3 | 任国华 | 副总经理 | 2.10 | 0.7925% | 0.0217% | | 4 | 施健伟 | 副总经理 | 2.10 | 0.7925% | 0.0217% | | 5 | 张志华 | 副总经理 | 2.10 | 0.7925% | 0.0217% | | 6 | 张思必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10 | 0.7925% | 0.0217% | | | 其他中层管 ...
通达海: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诉服达40%股权,交易对价2564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29 14:05
通达海公告,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收购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256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诉服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通达海(3013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14:05
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 ...
通达海(3013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14: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或"保荐机构") 作为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 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认真、 审慎核查,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 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 资金直接支付确有 ...
通达海(30137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29 14:05
关 于 南 京 通 达 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通达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 ...
通达海(30137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9-29 14:03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实施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通达海(301378) - 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的公告
2025-09-29 14:01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5-050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 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 - 三、备查文件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毕,通过了政府 各项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创新小镇 丽地路1号,除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外,以自有资金建设的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 米(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最终测绘结果为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项目转固定 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后,将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根据公司前期规划及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满足公司自用条件下,公 司拟将部分自有资金建设的物业(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