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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 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昊 帆生物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注册,昊帆生物首次公 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67.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1,971,2 ...
昊帆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陆雪根、孙其柱。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
昊帆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1,827,36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 171,971,270.55 | 1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55,388,729.45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413,950.67 | | 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 | 11,798,864.74 | | 减:本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 505,972,631.55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91,260,939.87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70,367,973.44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628,367,973.44 | | 现金管理金额 | 44 ...
昊帆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 ...
昊帆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 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昊帆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监事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
昊帆生物: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来确定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1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97.38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44.17 万元。截至 2 ...
昊帆生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08 10:2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苏州吴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 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045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目 录 1、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 1 2、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 3、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鉴证报告 4、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t and the subject of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
昊帆生物: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08 10:23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中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 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露; (四)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 ...
昊帆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行为准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 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昊帆生物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67.68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1,971,270.5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5,388,729.45 元,已 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