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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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2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13:32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天津国安盟 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 工代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 ...
盟固利(3014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 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 ...
盟固利(3014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以盈利 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而进行的资产或资本类运营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对外收购兼并、证券金融类投资及其他投资行为等。 重大资产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 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四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 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选举机构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 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 他担保事宜。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本办法之规定。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 ...
盟固利(3014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 ...
盟固利(3014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