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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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 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
盟固利(3014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 ...
盟固利(3014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 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当董事会办公室需了 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 ...
盟固利(3014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 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公 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司放弃债权或 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盟固利(30148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国安盟固利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
盟固利(3014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委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 ...
盟固利(301487)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 1 | 1 | | --- | --- | | | R | | | | | | |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224697408654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000,000 股,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 ...
盟固利(3014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 限、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 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并根据 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 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