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TECH(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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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应当充分征求 1 各监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监事会主席拟定。监事会主席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向公司员工 ...
富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0 07:34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1,101.4571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
富特科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10-20 07:34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8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9-10 页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791 号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 1 页 共 5 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富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特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
富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0 07:3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 ...
富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 ...
富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 富 特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 以 下简 称"《 公司 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 ...
富特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 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 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 数的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 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五 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本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
富特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 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富特科技(301607) - 2024年10月16日投资者活动关系记录表
2024-10-16 12:46
Group 1: Company Overview - The company focuses o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high-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 including on-board chargers (OBC), DC/DC converters, and integrated power supply products [1]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global market strategy with its headquarters in Anji County, Huzhou, and is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second domestic base and overseas base [1] Group 2: Client Base - The company has developed partnerships with leading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lients, including GAC Group, Great Wall Motors, NIO, Renault, Xpeng Motors, Xiaomi Motors, Changan Automobile, Leap Motor, Stellantis, and a major European luxury brand [2] Group 3: Competitive Advantages -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ew energy vehicle market in China presents significant opportunities for the upstream components industry, with on-board power supplies being a core component [2] - Domestic suppliers have advantages in cost, scale, iteration speed, and experience due to the fast-paced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2] Group 4: Raw Material Structure and Cost Influences - Key raw materials for the company's products include semiconductor devices, metal structural parts, magnetic components, capacitors, resistors, and other materials [2] - Raw material costs are influenced by market price fluctuations and policies, with semiconductor device prices having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overall material costs in recent years [2] Group 5: Disclosure Information - The activity does not involve any undisclosed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2]
富特科技(301607) - 2024年10月9日投资者活动关系记录表
2024-10-09 12:33
Group 1: Customer Structure and Market Expansion - The company has a diverse customer structure, including traditional domestic automakers, new energy vehicle manufacturers, and overseas automotive companies, establishing itself as a supplier for top-tier international vehicle manufacturers and high-end brand electric vehicles [1] - Key clients include major companies such as GAC Group, Great Wall Motors, NIO, Renault, Xiaopeng Motors, Xiaomi Motors, BYD, Changan Automobile, and Stellantis, among others [1] - The company is focused on deepening its application of high-voltage power supply product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 and continuously optimizing its overall customer structure [1] Group 2: International Market Development - Expanding into international markets is a crucial development direction for the company, leveraging the rapid growth of China's new energy vehicle sector [1]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relative advantages in technology iteration, response speed, and cost compared to overseas suppliers, aiming to build global competitive capabilities [1] - The company adheres to a customer-oriented value perspective, actively exploring new customer needs while serving existing clients [1] Group 3: Product Development and Profitability - The company has achieved a technological breakthrough in high-power liquid-cooled power modules, primarily supporting products for Volkswagen and its partners [2] - The liquid cooling method significantly reduces noise pollution and broadens application scenarios, addressing challenges in promoting charging stations in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2] - The overall gross profit margin is maintained at a stable level through product iteration and supplier price negotiations, influenced by product structure, power density, and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