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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2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 以连续聘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 事会秘书: (一) 出现本细则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1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战略委员会主任既 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其履行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其履行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 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13:21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定, 以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 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 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其中必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独立董 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 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条)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定, 以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1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正确把握网络舆论导向, 及时、妥善 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各单位")。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 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珂玛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