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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 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 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董事候选人的当选 第四章 附则 3 (三) 股东对某一名或某几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 表决票数时, 该股东投票无效, 视为放弃该项表决; (四) 股东对某一名或某几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 其累积表决票数时, 该股东投票有效, 累积表决票与实际投票数差额部分 视为放弃。 第十一条 投票表决完毕后, 由现场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清点票数, 由工作人员将现场表决 结果上传网络投票服务系统进行合并统计, 取得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后, 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公告每个董事候选人的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得票情况。 第十二条 董事当选根据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被选举为董事, 但当选董事 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 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三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 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 如其全 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 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 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 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 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 限情况, 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 况。财务负责人应当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情况, 在资金余额发生异常 变动时积极采取措施,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财务负责人应当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 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 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 应当明确予以拒绝,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一章 总则 除总经理外,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的规定, 同时适用于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与投 资决策程序, 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 规范、透明, 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决策管理的原则: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有利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 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 论证、实施和监控。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三)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真实", 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 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 如实反映客观情况, 不得有 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 月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2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2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3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4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48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行为规范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第一款所称"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
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3: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 营特点,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 1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珂玛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 对其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