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han Guide Technology(3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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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3 13:15
目 录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港迪技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港迪技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港迪技术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4—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
港迪技术(301633)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 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议事范围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 ...
港迪技术(3016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 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 1 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在其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二)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要求;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交易合 同;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 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非法收入,不可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选拔,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人选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董事会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含津贴,下同)的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
港迪技术(3016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 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 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过程。 第四条 发生可 ...
港迪技术(3016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1 释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 ...
港迪技术(30163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1 及信息披露要求。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 ...
港迪技术(30163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德雄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曹德雄,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铁道 学院(后并入同济大学)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上海市住宅 建设物资总公司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上海住总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做到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具有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