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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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 晶华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25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
金 螳 螂: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2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 多者 依次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 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
高测股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 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 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 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当选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 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五)如果根据(四)之规定,在股东会上中选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以 应选人数为限,得票多者为当选;如果根据(四)之规定,在股东会中选出的董事 候选人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全部董事。 第四条 在同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具体操作如下: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本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 的董事时,每位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 票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 配给数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董事的 ...
安通控股: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5: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30%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的。 第四条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出。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候选人之前,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 同意。 第六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后,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向召集 人提出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对候选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 交股东会选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影石创新: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1:1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影石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 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 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其有 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他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 ...
中宠股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09:16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 上的表决权,征集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指非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后,单独持有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前提出董事候选人, 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证监会规范意见,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 举分开进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亦按累积投票制选举,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出席股东投票前,董事会负责对累积投票解释及具体操作的说明,指导其 进行投票,计票人员应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证、有效。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的程序与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的《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含独 立董事,但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等 ...
西大门: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修订)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 ...
华人健康: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 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五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 ...
御银股份: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36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主持人应在会上向出席会议股东明确说明以上注意事项,计票人员应认真 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第六条 采取累积投方式选举的,董事的当选原则: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 事的,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 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