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Search documents
久盛电气: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 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 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 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
建龙微纳: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1:25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其职权范 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义务的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裁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 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八条 报告义务人在职权范围内获悉重大 ...
恺英网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1:2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司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ST合纵: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 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 ...
华宝新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报告义务人以及其他知情人,在该信息尚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 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 ...
威海广泰: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04:1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与 管理责任,保证公司内部信息的高效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
ST智云: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3:2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的内部报告、传递工作的管理,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信息时 的报告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 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公司董事、高级 ...
炬申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9 13:1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的 负责人、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 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 券事务信息负责人,负责各分、子公司重大信息的 ...
剑桥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8 10:2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者将 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 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 股子公司的董事 ...
南京公用: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09:2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司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