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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辰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8 09: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 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及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 ...
神马电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11:23
关于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层 邮政编 码: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5第 005 号 致: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 的合规性等相关事项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
金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6 11:22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及原因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告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70 元( ...
普冉股份: 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5 08:22
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 关于 利园办公楼 1101 室 电话:+86 21 6288 0169 www.shinecloudpartners.com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8号利园办公楼1101室 电话:86-21- 6288-0169 邮编:200040 邮件:admin@shinecloudpartners.com 中国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8 号 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冉股份")的委托,上 海贤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 派有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
路维光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3 11: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路维光电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 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路维光电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51 元/股(含),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6.5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27 元/股(含) ...
芯朋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2 12: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作为正在 履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故申请 2024 年度权 益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一、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 151.7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6 个月内。截至 ...
友车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1 09: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公规则》 《上海证券交 ( 易所上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公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友车科技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用友 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上公公司"、 "友车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公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公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44,31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 ...
吉比特: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5 11:25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issued by Fujian Tianheng United Law Firm confirms that Xiamen Gibit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s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plan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no harm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8]. Group 1: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is based on the company's decision to repurchase shares using a budget of no less than RMB 50 million and no more than RMB 100 million, with a maximum repurchase price of RMB 390 per share [4][5]. - As of the application date for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the company has repurchased a total of 284,800 shares, which will not participate in profit distribution [5]. -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plan for 2024 proposes a cash dividend of RMB 35 per 10 shares (tax included) to all shareholders, excluding capital reserve transfers to increase share capital [5][6]. Group 2: Calculation Basis for Distribution - The reference price for ex-rights and ex-dividends is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closing price before the application date, which was RMB 217.22 per share, adjusted for the cash dividend [6]. - The actual ex-rights and ex-dividends reference price is calculated as RMB 213.72 per share, while the virtual distribution reference price is approximately RMB 213.7338 per share [6]. - The impact of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on the reference price is less than 1%, indicating minimal effect [7]. Group 3: Legal Compliance -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meets the criteria of not including repurchased shares in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as stipulated by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7]. - The legal opinion concludes that the distribution plan adheres to the Company Law, Securities Law, and other regulatory guidelines, ensuring the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 interests [8].
西大门: 西大门2024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1:32
致: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大门"或"公司")委托,就西大门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以下简称"《回购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具。 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195 号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电话/Tel.: 010- ...
海光信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09 11: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光信息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专 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232,433.8091 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 472.5316 万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231,961.2775 万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433.42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30,234.26 万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