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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1:1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 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五年六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旗滨集团: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0:45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510623) 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 P.R. China, 510623 Tel: +86 20-8527 7000 Fax: +86 20-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 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 ...
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0:12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44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的权利。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
有研硅: 有研硅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0:12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5-024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6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25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
快克智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1:2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 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358 号 致: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分红的相 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 见。 本法律意见仅就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 有关会计、审计等专 ...
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0:29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
卓易信息: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09:11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13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分派涉及差异化分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有 2,180,997 股,不参与本次分派。 (1)本次差 ...
信捷电气: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6 13:16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Wuxi Xinjie Electric Co., Ltd., is implementing a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which involves a cash dividend of 0.87 RMB per share for shareholders, excluding shares repurchased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 [1][2][4]. Group 1: Reason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is a result of the company's share repurchase plan, which allows for the repurchased shares to not participate in profit distribution [1][2].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purchase shares using its own funds, with a total repurchase amount between 25 million RMB and 40 million RMB, at a price not exceeding 56.73 RMB per share [1][2]. Group 2: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for the dividend distribution is 157,138,633 shares, with 272,443 shares repurchased and excluded from the distribution, resulting in a base of 156,866,190 shares for the cash dividend calculation [2][3]. - The total cash dividend to be distributed amounts to approximately 136,473,585.30 RMB [2][3]. Group 3: Calculation Basi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The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is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formula: (previous closing price - cash dividend per share) / (1 + change in circulating shares ratio) [3]. - The actual cash dividend received by participating shareholders is 0.87 RMB per share, leading to an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of 61.04 RMB per share [3][4]. Group 4: Sponsor Institution's Review Opinion - The sponsor institution, Zhongtai Securities, has reviewed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matter and found no violations of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firming that it does not harm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or its shareholders [4].
杰普特: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6 12:18
金深法意字2025第 244 号 致: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杰普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7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与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的文件和资 料,就相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 的文件及所作的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 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提供,不存在隐瞒、虚假和遗漏,上述文件原件 及其签字、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副本与原件、 正本一致。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 ...
梅轮电梯: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轮电梯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6 12:1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编号:TCFGZY2025H0017 号 致: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梅轮电梯"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公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明事项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