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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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这些规定与你息息相关(法治聚焦)
Ren Min Ri Bao· 2025-07-23 22:03
司法实务中,以工程不动产协议折价方式行使和实现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较司法拍卖更为简便易行,费 用低廉,有利于发挥发包人责任财产的最大效用,缓解发包人因财力不足造成工程款拖欠的实际困难。 此外,优先保护施工方权益意味着更好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买房人向开发商支付了房款,但还没办下不动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因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执行,买 房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 于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细化,更大力度保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解释》自2025年7月24日起 施行。 以房抵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案情】建某公司完成建设施工并验收后,银某公司以承建工程中的13套房屋作价抵偿欠付的工程款。 此后,双方就上述房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银某公司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然而,紫某公司 与银某公司等发生借款合同纠纷,紫某公司在诉讼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受案法院裁定,查封包括案涉 13套房屋在内的房产、股权等财产。 【说法】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为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利益而赋予的特别权利。民法典规定,发包 ...
最高法发布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2025-07-23 21:00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司法解释明确执行异议之诉判决对执行的效力以及审判与执行的协调问题。其中,明确经实体审理认定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时,人民法院应当同时判决解除相应执行措施,保 障真实权利人从执行措施中尽快解脱。秉持相同的精神,就执行异议之诉审理、审查期间执行依据再 审、被执行人破产等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原则上应当继续审理、审查,依法裁判,考虑与再审程序的衔 接,不能认定案外人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时,应当中止诉讼。司法解释规定,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审理过程中,执行标的因继续执行而被不当拍卖、变卖,或因错误判决而解除执行措施后被转让,相关 当事人可通过获得拍卖、变卖款或另诉等方式获得救济,从而维护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行,保障市场 交易安全。司法解释规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或审查过程中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未对标的进行处分 并已解除执行措施时,因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已失去前提基础,应当终结案件的审理或审查,但是,对 于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提出的确权或给付请求,如果仍具有诉的利益,可以继续审理或者审查, 避免一刀切要求案外人另行诉讼而增加诉累。 司法解释对几类常见民事权益排除强制执行作出 ...
没拿到房本的房产遭遇强制执行咋办?最高法新规加强对购房者保护
Xin Jing Bao· 2025-07-23 10:45
何谓执行异议之诉? 想要弄清楚《解释》对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 释》)。为稳定预期、化解风险,《解释》对"可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作了细化、具体 的规定,进一步拓宽保护范围。《解释》自2025年7月24日起施行。 (一)查封前,案外人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查封前,案外人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查封后至一审法庭辩论终 结前已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执行; (三)所购商品房系用于满足家庭居住生活需要。 执行异议之诉是针对法院强制执行中发生的财产争议提起的诉讼。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执行工作 强调效率,为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及时、全面实现,一般根据财产登记、占有情况采取查封措施,但是该 财产实际上可能不属于被执行人可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继续执行将损害案外人实体权利。 产生上述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被执行财产的实际权利人与名义权利人分离,即财产权利的"名实不符"。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交易形式日趋复杂,权利主体的财产外观也呈现出多元化,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