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虚拟数字人
icon
Search documents
虚拟数字人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Xin Jing Bao· 2025-08-26 12:41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数字人形象侵权案件,认定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 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孙某某因擅自售卖虚拟数字人模型,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0元。该 案判决目前已生效。 虚拟数字人形象引发纠纷 被告西某公司辩称,公司事先并不知晓侵权行为。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西某公司已经采取上传审核、 定期排查、关键词屏蔽、用户协议提醒等合理措施预防著作权侵权,且设有便捷侵权投诉渠道,在收到 通知后及时处理。另外,涉案虚拟数字人甲、乙知名度较低且特征不显著,西某公司难以主动识别侵 权,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为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法官表示,虚拟数字人行业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覆盖电商、传媒、文旅、金融等 多个领域。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数字人发展报告(2024)》预测,2025年中国数字人核心市场 规模超400亿元、带动产业规模超6000亿元。厘清虚拟数字人的法律属性、明确有关行为边界,对于助 力虚拟数字人产业繁荣、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案中,原告聚某公司和元某公司等四家公司,联合制作了虚拟数字人甲、乙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