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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1:1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鑫 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任期 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有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任期内。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钟宇、潘秀玲、蔡金铸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钟宇担任。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钟宇、潘秀玲、蔡金 ...
鑫汇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秀玲)
2024-04-25 11:1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秀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潘秀玲作为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潘秀玲,女,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北方工业深 ...
鑫汇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1:1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 监许可〔2022〕886 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5.21 元/股,发行股数为 700.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6,4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264,433.96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87,205,56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到账,并 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名国成增验字【2022】 第 0005 号《验资报告》。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总额 | 106,470,000.00 | | 2 | 减: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 | 19,264,433.96 | | 3 | 募集资金净额 | 87,205,566.04 | | 4 | 减:智能控制器生产建设项目 | 180 ...
鑫汇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14
一、重要声明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鑫汇科")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 检查,并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则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
鑫汇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宇)
2024-04-25 11:1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钟宇作为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钟宇,男,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大 ...
鑫汇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1:1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处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 ...
鑫汇科: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1:1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7)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88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1,034.29 万 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 69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
鑫汇科: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5 11: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886 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5.21 元/股,发行股数为 700.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6,4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264,433.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87,205,566.04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账,并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名国成增验字 【2022】第 00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5,598,365.3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033,809.7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 | | | | | 金额 ...
鑫汇科: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4-25 11:11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 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
鑫汇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1:11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70 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