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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Tangu Carbon Fiber (8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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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2023-04-09 16:00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24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接待 了 90 家机构的调研,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调研情况 调研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 调研形式:电话调研 调研机构: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国泰君安、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中金证 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民生证券、开源证券、江海证券、长城证券、天风证 券、中山证券、万和证券、金元证券、纯达基金、东海基金、东源基金、工银瑞 信、光大永明、中信资本、五矿资本、银河金汇、开源资管、建投投资、泰康资 产、北京洪泰、湖南聚力、上海君和、湾区产融等 90 家机构投资者。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张海鸥、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卢贵 君 二、 调研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概要 1、请问公司已经取得了非公开增发的注册文件,公司什么时候开始发行? ...
吉林碳谷(836077) - 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03-16 16:00
关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零二三年二月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及本项 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之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3-4-1 | 目录 | | --- | | 声明 1 | | --- | | 目录 2 | | 释义 3 | | 一、发行人概况 4 | | 二、 ...
吉林碳谷(836077) - 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03-16 16:00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铭达律师事务所 MINGDA LAW FIRM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正福寺 19 号 邮政编码:100097 电话:(8610)88869557 传真:(8610)88869737 网址:http://www.mingdalawyer.com | 释 | 义 | 2 | | --- | --- | --- | | 第一节 | | 引 言 4 | | 第二节 | | 正 文 6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1 | |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2 |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6 |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6 | | | |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9 | |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2 | |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23 | | | |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3 | |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4 |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6 | |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 ...
吉林碳谷(836077)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03-16 16: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17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Tangu Carbon Fiber Co.,Ltd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 地段)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二月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 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 ...
吉林碳谷(836077) - 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03-16 16:0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二月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或"本保荐 机构")接受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指定黄立凡、胡占军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 ...
吉林碳谷(83607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3-03-16 16:00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19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邮箱:huzj2@nesc.cn 特此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0,000,000 股(含本数)。公 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 ...
吉林碳谷(836077) - 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注册稿)
2023-03-16 16:00
| (电话)TEL: | (010) 88356126 | | --- | --- | | (传JL)FAX: | (010) 88354837 | | (#B.ea) POSTCODE: 100044 | | | (地址)ADDRESS: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育路 22 号楼 展 | 4-1-1 | - 审计报告 . | | --- | | 二、附送资料 | | 1 合北资产价格表 | | 2 A # 利润表 | | 3. 令北现全流量表 ……………………………………………………………………………[0 | | 4 合非股东机益变动表 ………………………………………………………… 1-12 | |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6. 母公司利润表 … | | 7 用公司现令流量夹 … | | 8. 县公司卧在权益率动夷 | | 0. 财务报表图书 11 NEW YORK STANK 47 67 000 WASHINGTON | 4-1-2 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 ...
吉林碳谷(836077) - 2022 Q4 - 年度业绩
2023-02-26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achieved operating revenue of CNY 2,079,313,852.31, an increase of 71.92%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reached CNY 630,571,464.94, up 100.30% year-on-year[3]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increased to CNY 1.9790,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89.67% from the previous year[3] Assets and Equity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CNY 3,554,466,041.42, a growth of 53.35%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4] - Shareholder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the company was CNY 1,485,796,011.51, up 73.91% from the start of the period[4] Company Recognition and Strategy - The company was recognized as a national-level "specialized and innovative" small giant enterprise in October 2022[6] - The company focused on optimizing product quality and increasing production capacity to meet market demand[6] - Management efficiency was improved through refined management and cost control measures, contributing to profit growth[6] Financial Data and Investment Risks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subject to audit,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annual report[7] -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be cautious regarding investment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preliminary financial data[7]
吉林碳谷(836077) - 信息披露制度
2023-02-09 16:00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16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披露的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 ...
吉林碳谷(83607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2-09 16:00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15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张广禄、程岩、朱波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鸥 6.会议列席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通知全体与会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碳 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