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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0:37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86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三)公司董事、 ...
智新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10-28 10:37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2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庆福、 李良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丽芹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 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 | | | 员工姓名 | 类别 | | --- | --- | --- | | 序号 | |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 | 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 | | --- | --- | ...
智新电子: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10:37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 A 栋 43/45 层 电话: 0532-55769166 传真: 0532-55769155 邮编: 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 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葛言、张晓敏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 ...
智新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10:37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公司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3、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中的有 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为授予日,以 4.22 元/股为授 予价格,向 4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4,373 股。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
智新电子: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4-10-28 10:37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苏少波、张强等 3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对拟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的苏少波、张强等 37 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官网及公司内部渠道向 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认定核心员工提出的异议。 3、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 见,并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
智新电子: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10:37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 A 栋 43/45 层 电话:0532-55769166 传真: 0532-55769155 邮编: 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青岛) 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新电子")的委托,就《潍坊智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所涉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智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0:3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0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1 日 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孙庆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智新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2024-10-28 10:37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6、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上会议均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 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 ...
智新电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28 10:37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智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0:37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 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 43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844,373 股,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授 予价格为 4.22 元/股。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