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oning Donghe New Materials CO.(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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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839792)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1-08 16:0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方 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 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2、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 70,000.00 万 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发生金额 (元)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 受劳务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产品 150,000,000.00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 品、商品 - - 其他 接受关联方担保 700,000,000.00 合计 - 850,000,000.00 一、东和新材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1-08 16:0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14:30。 视频会议与现场 ...
东和新材(839792)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01-08 16:0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的要求,对东和新材拟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通过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与全资子公司共享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 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 ...
东和新材(83979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4-01-0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 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 案》,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方等其他利益相关方 (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及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 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
东和新材: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1 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 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海问律师事务所 H ...
东和新材:公司章程
2023-12-11 08:2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9 | | 第十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40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第十二章 | 党组织 45 | | 第十三章 | 修改章程 46 | | 第十四章 | 附则 46 |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东和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1 08:25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644,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
东和新材(839792) - 公司章程
2023-12-10 16:00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9 | | 第十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40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第十二章 | 党组织 45 | | 第十三章 | 修改章程 46 | ...
东和新材(83979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0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644,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
东和新材(839792)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0 16:00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 2605 室(邮编 200040) Address:Unit 2605, Jing An Kerry Center Tower 1, 1515Nanjing West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200040, China 电话(Tel): (+86 21) 6043 5000 传真(Fax):(+86 21) 5298 5030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丨海口 HAIKOU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