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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拜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7-30 14:02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独立意见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 1-6 月 财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 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68 号)。该审阅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 1 ...
科拜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4:0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合肥科 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阅报告》。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6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牛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告编号:2024-0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
科拜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7-30 14:02
RSM 容诚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210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mof.gov.cn) 招生编码 · 录 | 席 | 内 | 型 | 项码 | | --- | --- | --- | --- |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3 | | 2 |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4-13 | and and the state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2100 号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董事 会编制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拜尔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拜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 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科拜尔: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更正后)
2024-07-30 14:02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 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 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建立 ...
科拜尔: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2024-04-22 14:12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 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 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 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 | 问题 | 1. 业绩增长真实合理性 | 3 | | --- | --- | --- | | 问题 | 2. 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合理性及期后下滑风险 | 8 | | 问题 | 3. 向贸易商采购公允性与真实性 | 10 | | 问题 | 4. 材料科技股权转让合理性 | 12 |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 的合肥科拜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 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 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 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 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 ...
科拜尔: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2 14:03
天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字 2024 第 00677 号 致: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 "《管理办法》")以及《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黄孝伟、盛建平律师(下称"天禾律 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 ...
科拜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14:03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之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454,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根据《公司章程 ...
科拜尔: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4-03-25 14:03
证券代码:873664 证券简称:科拜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4-016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20034)。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18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
科拜尔: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4-03-22 07:38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 第一部分 关于《问询函》相关问询事项的核查 4 | | | --- | --- | | 一、《问询函》问题 | 4.关联交易必要性 4 | | 二、《问询函》问题 | 12.其他问题 15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7 | | 第二部分 关于发行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 18 |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8 | | 二、发行人的业务 | 19 | | 三、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0 | |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1 | | 五、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1 | |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4 | | 七、发行人的税务 | 25 | | 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和劳动用工 | 26 | | 九、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 26 | | 十、律师认为需要说明 ...
科拜尔:1科拜尔及国元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2024-03-22 07:37
证券简称:科拜尔 证券代码:873664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王步文路与程长庚路交口) 关于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1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 份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询函》"),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科 拜尔")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会同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天禾律所")、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容诚会计师")等相关各方,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 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本回复中的 简称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