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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 ...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 ...
万东医疗(6000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行为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 责人。公司投资者关系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内幕信息的监 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报 送资料须同时抄送公司投资者关系备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都负有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 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 ...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开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行为,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股东会选举的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下设投资者关系,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有过半数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职权: (一)根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等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 ...
万东医疗(60005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万东医疗(60005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 司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 公开、透明。 第四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做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以投入产出效益为原则,处理好投入时机、 投入资金、投资进度及项目效益间的关系。 第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公司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