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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21 10:18
股票简称:万东医疗 证券代码:60005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五年五月 注:1、本文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 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文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万东医疗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 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 目录 2 | | --- | | 一、释义 3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 (一)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核查 7 | | (三) ...
万东医疗(600055)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1 10:18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5-14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 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点律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 AN 致: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 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万东医疗本次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 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万东医疗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 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万东医疗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 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 ...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 ...
万东医疗(6000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行为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 责人。公司投资者关系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内幕信息的监 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报 送资料须同时抄送公司投资者关系备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都负有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 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 ...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开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行为,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股东会选举的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下设投资者关系,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有过半数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职权: (一)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