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DR(6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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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5 11:11
目 录 | 一、关于经营情况……………………………………………… 第 | 1—32 | 页 | | --- | --- | --- | | 二、关于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第 | 33—40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40—50 | 页 |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5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1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本说明 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 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 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经营情况 的主要因素、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波动趋势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业绩大幅 ...
浙江东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2023-09-15 11: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郭护湘、张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3-2-1 |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1 | | --- | --- | | 目 录 | ··················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15 11: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ongri Co., LTD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101-1 室) 二〇二三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9-12 10:41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8〕20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83.12 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4.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5,301.6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20.1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81.48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 50.00 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9.7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831.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9〕3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2023 | ...
浙江东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3-09-12 10:41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7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306 号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认为,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浙江东日公司截至 20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9-12 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09 月 26 日(星期二) 至 10 月 10 日(星期 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 600113@dongri.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澄宇 ...
浙江东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2 10:38
浙江东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3年9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 3.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0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
浙江东日: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09-12 10:3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2、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23-09-12 10:38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李少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李少军先生仍将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将尽快履行 相关程序选举出新任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李少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1 / 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少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少军 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职务。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12 10:38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9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0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对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25 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