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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5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维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上市公司"、"公司")2021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维科技术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号《验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3: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15 13:5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 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 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各类减值损失 110,248,807.50 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5,950,467.99 元,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 94,298,339.51 元,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注:①上表数据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3 ...
维科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巧新)
2024-04-15 13: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巧新) 本人作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 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出席股东大 | | | 董事会次数 次数 | 参加次数 | 次数 | 数 | 亲自参加会议 | 会的次数 | (一)个人履历情况 2023年11月公司完成董事 ...
维科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殿波
2024-04-15 13: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阮殿波) 本人作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 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因 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故不再继续担任。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1969年出生,博士,教授级高工。曾任清华大学精仪系担任教师, 北京集星联合电子科技公司首席技术官,集盛星泰(北京)科技公司首席技术官, 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总工程师,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 现任宁波大学机械工程和力学学院院长。 (二)独立性说明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3:54
经认真核查评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冷军先生、林宁先生、吴巧新女士的相关 任职经历及个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发 表专项意见如下: 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方面、持有本公司股份方面以 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
维科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15 13: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楼百均、吴巧新、 李小辉,其中楼百均和吴巧新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楼百均担任。 | 委员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 --- | --- | --- | | 楼百均 | 7 | 7 | | 吴巧新 | 7 | 7 | | 李小辉 | 7 | 7 | | 冷军 | 1 | 1 | 2023 年 11 月 1 日,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共三人,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冷军先生 成员:独立董事吴巧新女士、董事李小辉先生 均为不在公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4-02 08:05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一季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86.20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 行权。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 46,348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0.7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1.30 万份,实 际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12 月 2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3-26 08:43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何承命、 杨东文、薛春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 号)(以下简称"《决定 书》"),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何承命、杨东文、薛春林: 经查,2023 年 9 月 19 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或公司) 与株式会社 LG 新能源(以下简称 LG 新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1 美元 的价格受让 LG 新能源持有的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电池)34%股 权,维乐电池由公司参股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 与 LG 新能源就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 ...
关于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4-03-25 09: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60 号 关于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维科技术,A 股证 券代码:600152; 何承命,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杨东文,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1- ──────────────────────── 薛春林,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4 年 1 月 31 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科技术或公司)披露《关于追认公司购买股权暨对外投资 交易的公告》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与株式会社 LG 新能 源(以下简称 LG 新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1 美元 的价格受让 LG 新能源持有的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乐电池)的 34%股权,维乐电池由公司参股公司变更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与 LG 新能源就本次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公告,维乐电池 2022 年实现净 利润为-2.13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