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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松发股价再创历史新高,市值站上800亿元大关
转自:证券时报 人民财讯12月4日电,12月4日,*ST松发股价继续走高,盘中最高触及84.89元/股,刷新历史新高。截 至收盘,该股报82.52元/股,上涨1.61%,收盘价也创出历史新高,总市值站上800亿元大关。 ...
非白酒板块12月2日涨0.52%,惠泉啤酒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1.13亿元
Market Overview - The non-liquor sector increased by 0.52% on December 2, with Huichuan Beer leading the gains [1]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3897.71, down 0.42%, while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closed at 13056.7, down 0.68% [1] Individual Stock Performance - Huichuan Beer (600573) closed at 12.95, up 6.15%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403,0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527 million yuan [1] - Wujing Beer (000729) closed at 12.47, up 2.55%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223,8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278 million yuan [1] - Zhujiang Beer (002461) closed at 9.56, up 1.27%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130,4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125 million yuan [1] - ST Xifa (000752) closed at 12.59, up 1.21%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57,6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72.34 million yuan [1] - Chongqing Beer (600132) closed at 54.25, up 0.65%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21,3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115 million yuan [1] Capital Flow Analysis - The non-liquor sector saw a net inflow of 113 million yuan from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while retail investors experienced a net outflow of 94.81 million yuan [2][3] - Huichuan Beer had a net inflow of 191.1 million yuan from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but a net outflow of 64.7 million yuan from retail investors [3] - Wujing Beer experienced a net inflow of 24.35 million yuan from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with a net outflow of 42.18 million yuan from retail investors [3]
*ST椰岛: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28 16:2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ST Yedao (SH 600238) held its 50th board meeting on November 28, 2025, to discuss the revision of the audit committee's working rules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ST Yedao is as follows: liquor revenue accounts for 72.69%, specialty food and beverages account for 25.69%, and other businesses account for 1.62% [1] - As of the report, *ST Yedao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 billion yuan [1]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业务、内部控制等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选聘程序。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 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海南椰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 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 任导致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明确规定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 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投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