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NANYEDAO(600238)
Search documents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 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 任导致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海南椰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明确规定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 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投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务类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在境内境外发 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债务融资工具; (二)权益类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如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存托凭证,以及引入战略 投资者等会导致公司股本或所有者权益增加的行为。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履行所有必要的审批、核准或注册程 序; (二)战略导向原则:融资活动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服务于主业发展;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与合规运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 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所有融资活动。 第三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椰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1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董事会秘书分管或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 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创造性,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结果、个人贡献挂钩, 体现责任、风险与利益一致。 (三)合规性与可持续性:符合监管要求,兼顾公司长期发展需要。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情况,确保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 第七条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 ...
*ST椰岛(600238) - *ST椰岛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拟修订版)
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规范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 本细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海南 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补充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