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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王 跃 堂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就 即将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议案相关内容,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 2024年度预计 的目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 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 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 赵 顺 龙 2/29 29m 李 ...
中央商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顺龙)
2024-04-25 10:4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赵顺龙_,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中央商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0: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4 号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4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审计报告 第 1 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顺 禾 (项目合伙人) 420001384712 ...
中央商场: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0:42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5 号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 | 一、 | 鉴证报告 | | 1-2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1-2 |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245号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央商场")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3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中央商场2023年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2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1,400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顺龙)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顺龙 本人赵顺龙作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顺龙,男,1965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工业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常务副主任、江苏省科 技创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科技政策思想库主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 常务理事、中国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证券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商场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主要从事学科研究方向为企业组织理论与企业战略管理、知 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管理等。曾先后在《管理世界》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四十余篇,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 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 查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六条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其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0:42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4—0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 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 | ... | ... | |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 前款所称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25 10:42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4-00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4,453,436.40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445,343.6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 722,900,686.80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16,908,779.56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0 亿元,尚未弥补 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6 号"),其中"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 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