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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2 09:05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2,449,56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23.8819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1 楼 ...
新力金融: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2 09:05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00214号 致: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并对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同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08 09:1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INLI FINANCE CO.,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 | |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3 |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5 | 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1 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会 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七、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三、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0:3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 书面文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 实到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如候选人邵振安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 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邵振安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的职务。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7-26 10:31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蒋本跃先生自 2018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 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蒋本跃先生于近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蒋 本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任将在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蒋本跃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振安)
2024-07-26 10:3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邵振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6 10:31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1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振安)
2024-07-26 10:3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1 提名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邵振安为安徽 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 ...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25 08:54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深圳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与厦 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签订了《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公司与厦门国际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深圳德润与厦门国际 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 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深圳德 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19,518.5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深圳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厦门国际签订了《保证合同》。 公司为深圳德润与厦门国际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 ...
新力金融: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2024-05-29 14:07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证天通(2024)证审字 21110003 号-3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五月 N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新力令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证天通(2024) 证审字 21110003 号-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转来的《关于安徽新 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4】第 038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收悉,我们对贵部要求审计机构核 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会额 17.15 亿元,均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0.58 亿元,计提比例为 3.38%。其中,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10.00亿元,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