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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60035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09:4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3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唐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惠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0:2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5—04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董事 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建国先生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蒋 才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
新农开发(600359)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2025-08-28 10:2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军华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人选;同意提名匡玉峰先生、谭路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人选,同意提名汪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人选; 同意提名蒋才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公 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议案》,就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 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 秘书人选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 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8-28 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45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 ,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名单如下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内控制度
2025-08-28 09: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 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 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内控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 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 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 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 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全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09:1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 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8-28 09:1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分发挥中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政函〔1999〕46号文批准,由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 商联合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96307E。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于1999年4月29日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Xinjiang Ta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 1/3。 公司可以设职工董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1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8 09:1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