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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6003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11 11:15
被提名人韩路先生、李伟先生、王鹏程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工作方法律, 三十年 提名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 名韩路先生、李伟先生、王鹏程先生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 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 ...
新农开发(6003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
2025-08-11 11:15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会计、财务、 管理方面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附件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11 11:15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4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27 日 至2025 年 8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11 11:15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5-042 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次监 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吴迪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docx
2025-08-11 11:15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41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建国先生、李军华先 生、吴婷女士、蒋才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路先生、李伟 先生、王鹏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 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新农开发(6003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两名。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
新农开发(6003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
新农开发(60035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 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 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 ...
新农开发(600359) - 经理层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 "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保 障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 经理层工作指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业绩观,弘扬企业 家精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 洁,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群 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 理,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 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 - 1 - 决策主体作用,支持外部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11 11:01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Xinjiang Talimu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四团(永宁镇)光明路335号档案馆二楼 邮政编码:8434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512,820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 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分发挥中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