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VATIO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6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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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60036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01 08: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所涉及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将 与关联方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山东伏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创新置业 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山东东皓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创新集团 (青岛)国际供 ...
创新新材(60036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2-01 08: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2026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铝、LME伦铝、铜、铸造铝合金等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成本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所需保证 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任 ...
创新新材(60036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12-01 08:30
(二)投资金额 公司 2026 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2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保 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四)委托理财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原名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 ...
创新新材(60036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12-01 08:30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 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6.75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 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0.3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156.45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 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1 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 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 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 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 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 ...
创新新材(60036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01 08: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与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全资 子公司北京贞旺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贞旺)10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 创新集团,交易对价为0元。北京贞旺自成立后未实际开展业务,账面净资产为0 元,本次交易旨在剥离无实质业务实体,有效精简公司组织体系,降低不必要的 管理成本。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其他,具体为: | | --- | --- | | 交 ...
创新新材(600361)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3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 务顾问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视具体情 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 ...
创新新材(60036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3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激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与管理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责管 理有关事务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 ...
创新新材(6003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3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资融券交易。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创新新材(6003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3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每一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拟候任的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 求,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信誉,并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
创新新材(6003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1 08:3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 1 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 部审计等工作及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