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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 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方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董事会秘书一人,财务负责 人一人。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以上所列岗位组成公司经营管理领导层,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 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章和《江苏三房巷聚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6 10:10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的职责。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 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内部审 计工作,负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络与沟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原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 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
三房巷(600370)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0:10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和《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