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MA TECHNOLOGY(60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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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22 10:42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 论与分析,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持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认购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 票方式)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或"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方式)(以下简称"本持股 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 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11-22 10:42
2024 年 11月 1 声明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 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 票方式)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 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设立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 (二)本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三)参与对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优秀管理人才和核 心骨干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应当予以激励的其他人员,人数合计为不超过 101人。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按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已经严重 资不抵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陷入严重的债务及 经营危机。如果无法化解风险、实现重整成功,汉马科技将面临破产 清算风险,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将无任何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 配,届时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为挽救汉马科 技,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需要出资人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共 同分担实现汉马科技重生的成本。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指截至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汉马科技的全体股东。前述出资 人在股权登记日后至本重整计划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 因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出资人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重整计划的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效力及于其股权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重整计划以汉马科技现有总股本 654,314,84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948,756,5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经营方案 一、总体发展思路 重整完成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 将继续聚焦新能源商用车主业,利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储备和先发优 势,继续以醇氢、电动等多能源技术创新为途径,致力于构建最具价 值的绿色智能重卡生态圈。以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增量资源为依托,全 面实施"醇氢+电动"技术发展路线,促进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扩大、 业务收入和利润提升,全面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发展战略方针和持续经营规划 (一)全面推进"醇氢+电动"技术发展路线,继续推进转型升 级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 车集团")自 2020 年收购汉马科技以来,为应对宏观经济的变化、行 业竞争的加剧,带领汉马科技前瞻性地推行战略转型升级,确定了"醇 氢+电动"技术发展路线,由传统能源重卡向醇氢及电动能源重卡转 型,并从产品、技术、销售、商业生态和资金等多方面予以赋能。 当前全球已进入多能源竞争格局,"纯电"是目前国内重卡市场 相对明确、有希望的赛道。目前国内重卡短倒运输场景占国内重卡总 需求量的 50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 释 | ツ 人 … | | --- | --- | | 前 | 言 … | | 摘 | 要 … | | E | 文 | |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 | | 「 | 基本信息 ……………………………………………………………………………………………………………………………………………………………………………………………………………………………………………………………………………………………………… 1 | | ı İ | 预重整及重整情况 ……………………………………………………………………………………………………… 1 | | l í l | 资产和负债情况 | | 加、 | 偿债能力分析 | | 第二部分 重整投资人情况… | | | 1 | 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情况 . | | 1 Í | 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 | | l í | 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的对价 | | 第三部分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 |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 、 | | 1 Í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 | | l í í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公告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39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AME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 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 定。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 派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09:52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公告编号:临 2024-13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5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8,036,47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4.851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1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室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1000 号) (三) 出 ...
*ST汉马: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09:52
盈科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南京) 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YINGKE 盈科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5A 栋 12 层 2024 年 11 月 a 盈科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系基于以下前提:(1)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且该等副本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和相符;(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用作其他目的或被第三方所依赖。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摘要
2024-11-11 10:4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摘要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马科技")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以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与 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积极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合 理诉求及各专业机构的建议,制定本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 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以债权人利益为最大考量, 在诸多方面做了安排。为便于各方全面、快速了解,现就方案核心要 点和实施效果摘要说明如下: 一、方案核心要点 (一)引入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 通过公开招募,本次重整确定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 限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 员工主体、12 家财务投资人等全部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后汉 马科技总股本约 32.15%的转增股票,直接支付的重整投资款 1,765,156,821.00 元。其中,产业投资人出资 391,156,821.00 元,受让 130,385,607 股转增股票;员工主体出资 60,000,000.00 元,受让 20,000,000 股转增股票;财务投资人出资 1,314,000,000.00 元,受让 ...